兮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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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发塞老师的疯,我就是霍格沃茨最强黑巫师!

 

对于文字的敬畏感

假使我们重又相见 
隔了悠长的岁月 
该如何致意 
以沉默 以眼泪 
 
我没有想过在故事里再见到他的时候会是这样一个场景。在我的想象中,一切终结以后,像他那样的男人合该过着资本主义腐朽的生活,享受以后的人生。故事结束,我们各自的生活继续,我也只是偶尔想起他,想起他说的“压力这种东西,说着说着就没了”,在我面临困境的时候,像一道光。虽然这两年来我也有了新的墙头,但我知道,他在我心中,永远占有一席之地。
 
很多人会后悔自己在某个时间点没有做某件事,于我而言更多的时候是不应该在某个时间点做了某件事。比如,我不应该在肝游戏肝到厌烦的时候天马行空地打开了新的连载,在那样一个场景下与他重逢。我原本不信,人在极致愤怒之下会变得异常冷静,然后我信了。曾经发誓不再看徐磊作品的我,破戒追了两天连载,然后看到了112章。 
 
我很想说:敲里妈徐磊,敲里lai lai焦老板。然而我没有40米的大刀,不然我就砍你丫的。 

于是我来写一篇文章,谈一谈对于文字的敬畏感。曹丕说:

盖文章,经国之大业,不朽之盛事。年寿有时而尽,荣乐止乎其身,二者必至之常期,未若文章之无穷。是以古之作者,寄身于翰墨,见意于篇籍,不假良史之辞,不托飞驰之势,而声名自传于后。

这是一种对文字、对写作的敬畏感。千年以后我们化作黄土,至于灰飞烟灭,唯有文字穿越千年,后世之人借着零星的文字,窥见千年前作者的小执拗、小偏爱、小确幸,若能产生一点共鸣则既是作者之幸,也是读者之幸。 
 
金钱财富固然重要,然而为五斗米折腰而诉诸笔端的情感与故事,必然也带着令人恶心的铜臭味。徐磊是第一个让我觉得恶心的作者,或者现在的他不能称为一个作者,而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。我并非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感觉,两年前看十年之约的连载时,这种想法在我脑中已然挥之不去,正是他对于腐女的迎合让我觉得盗笔也失去了原来的味道,成为清水BL小说。我都不说他那些永远填不上的坑,请好歹坚守作为一个作者的初心啊。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。他的初心大概早被狗吃了。 
 
十年饮冰,难凉热血。你倒是敢说啊,虽然我不算是盗笔的老粉,但是看完十年之约,我的热血是真的凉了。有人说盗笔十年终于画上了一个不太完美的句号,我说这能算句号吗?不过没有关系,他们退休了去雨村养老。盗笔里那些错综复杂的谜,大约永远不会有一个答案,然而我不奢求了,他们能安稳过上下半辈子,其他我也不多问了。半路夭折的藏海花2,沙海4,散了散了,毕竟南派三叔已经死了,现在留下的是商人徐磊。 
 
然而当我看了最新的连载,我发觉原来热血不仅能变凉,更能结冰。我近日常想,一个作家,创造出了许多生动的人物,他便拥有了这些人物的所有权了吗?就可以肆意消费他们,透支读者对他们的爱吗?我原想大声说“不是”,然而细想却觉得这样的回答是多么无力又自欺欺人。笔在他的手下,他便拥有生杀大权,而作为读者的我只能如旁观者一般眼睁睁看着我放在心尖上的人,被他消费折磨作为一个赚钱的工具,像一个男人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卖到妓院,而我只能眼睁睁站在边上看着什么都做不了,因为我们之间隔着一个次元。 
 
对于文字的敬畏感?对于无良作者来说,不存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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